深圳市委书记会见央行行长易纲 推进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方面先行先试
8月29日,市委书记王伟中会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一行。双方表示,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开展数字货币研究、发展绿色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实现深圳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市领导高自民、艾学峰参加会见。
【延伸阅读】
专利库里解构中国版数字货币:如何解决政策传导、流动性陷阱
在数字货币的支付方面,央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基于可视数字货币芯片卡进行数字货币支付,提出可视数字货币芯片卡。
我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研发的框架逐渐显露。
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论坛上提出,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已进行了五年,相关人员从去年就开始“996”开发相关系统,“现在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穆长春总结了我国央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的设计思路与架构,包括定位上,DC/EP是对M0的替代:DC/EP注重对M0(纸钞和硬币)的替代,而非M1、M2,以及可以加载有利于履行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梳理发现,截至8月27日,数字货币相关的知识产权共计506篇。其中,“央行系”机构申请最多,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申请49篇、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申请了22篇、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申请了6篇。此外,比特币矿机制造商比特大陆申请了22篇,一家位于杭州的区块链公司申请了23篇。不过,比特大陆聚焦在数字货币挖矿机以及数字货币挖矿系统。
应对传统货币缺陷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指出,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中央银行-商业机构”的双层运营模式,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具体到落实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申请的数字货币专利,其需求聚焦在解决传统货币政策面临的货币空转、流动性陷阱、政策传导、结构化货币政策等问题,试图通过数字货币发明,解决传统货币政策的“痛点”,通过贷款利率、经济状态、视点条件、流向主体等触发实施。
一个名为“基于贷款利率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专利指出,现有技术急需解决由于失去对货币的掌控而导致的货币政策传导滞后等问题。其认为,在货币投放的当下,中央银行即失去对货币的掌控,货币是否能最终流向实体部门、是否能实现中央银行所意图的政策目标,交予中央银行之外的各方力量和因素来决定,从而导致货币政策传导的不畅或失效,引起资金流向资产市场而非实体企业等政策困境。
鉴于此,该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贷款利率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能够使基准利率实时有效传导至贷款利率。
一项名为“基于经济状态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的专利中,提出急需解决由于金融顺周期性而导致的“流动性陷阱”,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经济状态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根据回收时点的经济信息逆周期调整金融机构对数字货币发行单位的资金归还利率。
在另一项专利中,该所指出,现有技术急需解决由于失去对货币的掌控而导致的货币空转、货币政策传导时滞等问题。鉴于此,可实施一种基于时点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解决现有货币政策操作的当下性问题,使货币生效的时点不局限于货币发行的当下,而是延展到未来符合政策目标的某一时点。
此外,央行难以开展定向的结构性货币调控,使我国在流向实体的资金配置上存在明显的“二元”特征:财务软约束的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和地方融资平台占用大量的金融资源。鉴于此,可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流向主体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能够精准定性数字货币投放,实施结构性货币政策,减少货币空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数字货币如何设计
支付司副司长穆长春指出,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在技术路线上,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发行数字货币,采用纯区块链架构无法实现零售所要求的高并发性能。所以,决定央行层面应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不一定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
央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数字货币系统包括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以及认证系统。其中,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用于产生和发行数字货币,以及对数字货币进行权属登记;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用于针对数字货币执行银行功能;认证系统用于对所述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和数字货币的用户所使用的终端设备之间的交互提供认证,以及对所述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和所述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之间的交互提供认证。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在一项专利中指出,现有的数字货币技术方案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无法支持有数字货币发行机构发行的真正数字货币,没有系统交互和访问机制;现有电子钱包在安全保护机制上依赖后台系统,钱包安全方面存在不足。
此外,以比特币为代币的私人准数字货币钱包,只是对私钥进行管理,功能过于单一,存在安全不足,且只能在链上封闭运行,不能很好应用于现有金融服务和交易场景中。而现有基于账户的钱包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准私人数字货币钱包之间是完全独立的。因而账户体系与区块链代币体系是完全隔离的,无法实现互通。
其指出,数字货币钱包是一种全新的设计,既不同于基于账户的钱包、也不同于类似比特币这种的无价值支撑和发行机构管理的代币钱包,而是真正能够替代传统实物货币、完成支付和支撑其他金融和商业需求、面向数字货币应用的数字化实体钱包。
为此,其在数字货币钱包的登录方法、开通、密钥等均进行了设计。
例如,一种数字货币钱包的登录方法为与数字货币发行机构系统进行对接,不依赖后台系统,基于现有账户体系的用户身份开通数字货币钱包,实现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和用户的无差异性体验和平滑过渡。
再如,目前还没实现如何在现有银行账户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数字货币钱包的支付过程。为此,设计一种数字货币钱包支付的方法和系统,接收数字货币钱包的支付请求后,获取CA证书数字签名,转移请求发送至数字货币发钞行,接收带有发钞行数字签名的支付成功结果。
审慎的智能合约
而在数字货币的支付方面,央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基于可视数字货币芯片卡进行数字货币支付,提出可视数字货币芯片卡。数字货币的交易系统应以移动支付为核心进行业务模式设计,密钥存储载体可由硬件SE模块(安全模块)、HCE以及TEE来提供,后台系统应基于云计算,认证方式上,口令、生物特征的认证多用于远场支付,智能卡认证多用于近场支付。
其中,付款可视数字货币芯片卡在未与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建立网络连接的情况下,向收款终端设备发送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含待支付的数字货币、交易金额。
央行对智能合约的态度较为审慎。
范一飞指出,加载除法定货币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约,将影响其法偿功能,甚至使其褪化为有价票证,降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 但针对智能合约的数字货币专利已经被提出,集中在投资、筹资等金融活动领域。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在一项专利中指出,基于数字货币的投资筹资的交易方法,包括投资人钱包应用装置接收智能合约,智能合约中添加投资确认信息,投资金额、投资人数字签名和投资人个人信息,验证通过后智能合约生效。
此外,杭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钱包,但涉及智能合约。
其指出,现有数字货币体系中,一旦用户成功创建数字货币钱包,如比特币、以太坊钱包,其私钥和公钥便得以确定,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用户可以通过数字货币钱包输入对方地址进行各类交易,此时交易详情被记录到区块链上,这些信息基本没有保护措施,外界可以通过追踪数字货币钱包地址来查看用户的相关隐私。
为此,在交易成功的前提下,对原有的钱包地址进行更新,并将更新后的钱包地址保存至上述智能合约中。
可以理解的是,在将更新后的钱包地址保存到智能合约的过程中,会将更新后的钱包地址与交易方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绑定,这样相当于自动切断了原钱包地址与交易方的真实身份信息之间的绑定关系。因此,即便外界通过区块链上记录的交易详情信息追踪到了原钱包地址,也无法通过该原钱包地址查看到与交易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对应的隐私,从而在用户进行数字货币交易时有效地保护用户隐私。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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